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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女教职工请产假及生育保险报销须知

发布时间:2012-09-03    来源:   点击:[]

一、 请产假所需资料

1、请产前假,本人须带结婚证、生殖健康服务证(准生证)及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。

2、请产后假,须本人拿生殖健康服务证(准生证)、孩子出生证明、独生子女证及医院的诊断证明。

3、 请流产假,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。

二、早产、正常产、剖腹产报销所需资料

1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(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);

2、包头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卡(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);

3、生殖健康服务证(准生证)(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);

4、出生医学证明(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);

5、独生子女证(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);

6、加盖医疗保险专用章的出院诊断证明(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);

7、加盖医疗保险专用章医疗收费票据、处方和费用清单;

8、婴儿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票据(婴儿的参保手续可在出生医院或所在居民住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);

9、携带产前检查收费票据;

10、组织人事处出具的单位证明(须加盖计划财务处公章);

11、携带报销专用的银行账户;

12、夫妻双方结婚证;

13、报销医疗费用需本人去市医保办理,报销期限为半年。

三、流产、引产、宫外孕报销所需资料

1、本人居民身份证(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);

2、包头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证(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);

3、加盖医疗保险专用章的出院诊断证明;

4、加盖医疗保险专用章的医院收费票据、处方和费用清单。

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

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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